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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条款

  • 第1条(适用范围)

    酒店与客人签订的住宿协议及其相关合同,应当符合本协议的规定,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应当符合我一般规定的法律或惯例。
    2如果酒店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遵守特别协议,不论前款规定如何,以特殊合同为准。
  • 第2条(申请住宿合同)
    如果您打算向酒店申请酒店住宿合同,请向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1)客人姓名, 地址, 电话号码
    (2)住宿日期和抵达时间
    (3)住宿费(一般来说,附表1的基本住宿费)
    (4)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如果客人在入住期间要求继续入住前一段第2项的住宿日期,酒店将视为在要约时提出了新的住宿合同申请。
    3酒店可能会在预定的住宿日期之前的任何一天致电客人的联系地址以确认预订。
  • 第3条(建立住宿合同等)
    当酒店接受前条规定的申请时,应签订住宿合同。但是,这不适用于我们证明酒店不接受的情况。
    (2)根据前款规定设立住宿合同时,在酒店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酒店规定的保证金至住宿期间的基本住宿费(超过3天的三天​​)。我会的。
    3申请费首先适用于客人最终支付的住宿费,如果出现第5条和第17条规定的情况,则根据取消费用,如果有剩余金额,将根据第11条支付费用退还。
    4如果第2款规定的申请费不能在酒店规定的日期之前按照该款的规定支付,则住宿合同将失去效力。
    5当酒店出示(指南)与互联网网站(或电话)日期之前和之后的住宿费相比非常便宜的错误住宿费并且在住宿费上申请住宿合同时,只要没有迹象表明(指导)价格便宜的原因,如“限制”,“特殊”,“运动”等费用,住宿合同无效,因为它是指导和民法错误的同意我会给你一个通知及时尽快。
  • 第4条(拒绝订立住宿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能不会对住宿合同的订立作出回应。
    (1)当住宿申请不符合本协议时。
    (2)因房间(会员)而没有房间的时候。
    (3)当有意留下的人发现有可能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时。
    (4)当有意入境的人被认为属于下列①至③时。
    ①Boryokudan“防止不公正行为法”第2条第2项规定的黑帮(以下简称“黑帮”)(1991年第7号法律)),同一法律第2条第6项规定的帮派成员(以下简称“帮派成员”)), 歹徒或歹徒和其他反社会势力的团伙成员。
    ②当黑帮或帮派成员是法人或控制商业活动的其他组织时
    ③拥有以帮派成员名义命名的官员的公司
    (5)当显然预期会对其他客户造成不便或将会发生不便时。
    (6)当有意留下的人被明确认定为传染病时。
    (7)如果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用于附带的住宿,食品服务等服务。
    (8)由于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容纳时。
    (9)申请住宿的人未按第2条的规定立即提交设施要求的姓名,地址等时。
    (10)当酒店的工作人员承认打算入住的人可能会扰乱酒店的和平秩序时,例如在设施内投诉和合理理由的要求。
    (11)属于福岛县内部执法条例第10条规定的情形。
  • 第5条(客人转售权取消)
    客人可以根据自己提供给酒店的条件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并支付附表2中列出的取消费(取消费)。
    2如果客人未与客人联系且未在住宿当天下午6点抵达(如果预计到达时间已明确说明,即使距离该时间超过2小时),酒店的住宿合同我们认为它被客人取消,我们将处理它。
    3客人必须在提供酒店取消住宿合同之日起20天内按照酒店指定的方式支付取消费(取消费)。
  • 第6条(取消酒店合同的权利)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能会取消住宿合同。
    (1)当客​​人被视为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有关住宿的礼仪和习俗时,或当承认该行为已经完成时。
    (2)当发现客人跌入①至③以下时。
    ①有组织犯罪集团, Boryokudan, Boryokudan半成员或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官员其他反社会势力
    ②当黑帮或帮派成员是法人或控制商业活动的其他组织时
    ③拥有以帮派成员名义命名的官员的公司
    (3)当客人被明确认为具有传染性时。
    (4)当客人采取行动给其他客人造成其他麻烦的不便。当明确预计会发生重大烦恼时。
    (5)如果客人扰乱酒店的和平秩序或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例如投诉或在设施内有合理理由的请求,酒店的工作人员在承认时。
    (6)申请住宿的人申请商业用途以在秘密预留的房间内追求自己的利益。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容纳的情况。
    (8)根据福岛县内部执法条例第10条规定的情况。
    (9)卧室内的睡眠香烟,消防设施等的恶作剧,其他不遵守酒店规定的使用规则的禁止物品(防火要求)的情况。
    (10) 当博物馆工作人员认识到在该设施的网站上张贴的作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措施的“对客户的要求”可能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其他客户和博物馆工作人员造成危险时。.
    (11) 根据第3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住宿者没有立即响应本设施的要求时。
    本酒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若解除理由符合前款第(七)、(八)项规定的,仅支付客人所接受的住宿服务。在剩余取消原因的情况下,我们将在使用房间后支付全额罚款,即使是尚未提供的住宿服务等。
  • 第7条(住宿登记)
    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在酒店前台注册以下物品。
    (1)客人姓名, 年龄, 性别, 地址和职业
    (2)对于在日本没有住址的外国人,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地点和入境日期
    (3)出发日期和预定起飞时间
    (4)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当客人打算以可替代住宿票据货币的方式支付第11条的费用时,应在前款登记时事先提交。
  • 第8条(房间使用时间)
    客人可以在第二天早上3点至10点使用酒店的客房。但是,如果连续入住,除了抵达日期和出发日期外,您可以全天使用。
    2.尽管有上一款的规定,但为申请所针对的每个住宿方案规定的房间的使用时间优先。
    3.尽管有前款规定,酒店可以在同一段规定的时间之外回复房间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将收取以下额外费用。但是,房间的等值金额是基本住宿费的70%。
    (1)最多3小时,相当于房费的30%
    (2)最多6小时,相当于房费的60%
    (3)超过6小时是房间当量的100%
  • 第9条(遵守使用规则)
    客人必须遵守酒店指定的场地内的使用规定。
  • 第10条(营业时间)
    酒店主要设施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的详细营业时间等将在随附的小册子,各地的公告,房间的服务目录等公布。
    (1)前台/收银台, 上午7:30至11:00, 下午3:00至晚上10:00(15:00至22:00)
    (2)宵禁, 12:00 PM(24:00)
    (3)食品和饮料等(设施)服务
    ①早餐, 上午7:00至9:00
    ②午餐, 上午11:30至下午1:30
    ③晚餐, 下午6:00至晚上9:00(18:00至21:00)
    (4)其他补充服务设施和商店将不时更改。请在前一天与前台联系。
  • 第11条(支付费用)
    客人支付的住宿费等细目取决于附表1中列出的要点。
    2即使客人在向客人提供客人并且可以使用后不随意入住,基本住宿费,额外费用和相关税费将全额支付。
  • 第12条(酒店的责任)
    如果在履行住宿合同和相关合同或违约时对客人造成损害,酒店将赔偿损坏的实际费用。但是,除非这是由于酒店的原因造成的,否则情况并非如此。
    2该设施已经采取火灾保险和旅馆赔偿责任保险来处理任何火灾等问题。
  • 第13条(无法提供合同房间时的处理)
    如果酒店无法提供与客人签约的客房,我们将尽可能在客人的同意下,在相同条件下安排其他住宿设施。
    2.无论前款规定如何,其他住宿设施不能放松的,酒店向客人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的补偿费,赔偿金用于赔偿损失。但是,如果我们的酒店没有理由不承担我们无法提供的房间,我们将不会支付赔偿费。
  • 第14条(处理沉积材料)
    如果您将存放在前台的货物,客人,现金或贵重物品丢失,损坏或造成其他损坏,酒店将赔偿损坏,除非是不可抗力。但是,对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当客人声明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类型和价值时,如果酒店确认并且没有将其留在记录中,则在损坏发生后,即使您证明了,酒店将赔偿高达10万日元的损失。
    2如果您希望超过10万日元的前台货物,现金或贵重物品,请务必告知我们,存款金额将超过10万日元。根据内容,我们可能不接受酒店的押金。
    3当酒店故意或疏忽造成客人携带的货物,现金或贵重物品以及未在前台估价的物品而造成的损失,损坏或其他损坏酒店将赔偿损坏。但是,如果客人未提前通知客人提前通知类型和价值,如果损坏金额可以在损坏发生后得到证实,酒店将赔偿损失高达10万日元。
    4即使我们对第1款和第2款第3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负责,我们也不对以下事项负责。
    手稿,设计文件,设计,书籍和其他类似的项目。记录在计算机记录介质上的那些。
  • 第15条(存放客人的行李或便携物品)
    当客人的行李在抵达前抵达酒店时,我们将仅在酒店在抵达前同意时承担责任,并将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时将其交给客人。
    2当客人退房,行李或携带物品的客人被留在酒店时,我们等待业主与我们联系。我会询问有关如何收到我的财物等的通知。但是,如果业主没有指示或业主不知道,则保留9天,包括发现日期,然后送到最近的警察局。
    3在前两款的情况下,酒店对客人存放行李或携带物品的责任,应限于前款第1款中第1款的规定,应符合本规定的规定。第2段。
  • 第16条(停车责任)
    无论客人是否使用酒店的停车场,无论是否保留车辆的钥匙,酒店都会借用一个地方而不负责车辆的管理。但是,如果因停车场管理中酒店的意图或疏忽而造成损坏,我们将收取赔偿金
  • 第17条(客人的责任)
    如果酒店因故意或疏忽造成客人的损坏,客人应赔偿损坏。
    2为了顺利获得基于住宿合同的住宿服务,客人必须在认识到已提供与住宿合同内容不同的服务时立即通知酒店。即使它未被识别,因此它将其视为客人遗弃,我们将予以处置。
  • 第18条(管辖法律和管辖法院)
    关于酒店与客人之间的住宿合同的争议应由具有当地法院或对酒店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简易法院的专属管辖法院进行,但须遵守日本法律。

附件1

  • 住宿费的计算方法(第2条第1款和第11条第1款关系)

    客人支付的总金额

    *基本房价以酒店提供给客人的房价为准。
    *儿童费用适用于小学生以下,提供相当于成人的餐食和寝具时为成人费用的 70%,提供儿童餐食和寝具时为 50%,仅提供寝具时为 3,000 日元+消费税。3 岁以下(2 岁以下)的婴儿如果不提供床上用品和膳食,将收取 1,000 日元 + 消费税作为设施使用费。
基本住宿费换房间+早上·晚餐费
额外费用额外的食物和饮料(早上·晚餐以外的食物和饮料)和其他使用费
其他税消费税,与基本住宿费相关的温泉税和额外费用

附表2

  • 取消费用(取消费用)(第5条第1款关系)
  • ※ 即使在住宿当天超过18:00,如果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事先看到它,您将被视为取消取消(取消),您将被收取100%取消费(取消费)与未出现相同。
    ※ 22:00之后取消(取消)联系将被视为第二天的取消。
    注1,%是取消费(取消费)与基本住宿费(房费+早餐/晚餐费)的比例。
    注2.如果缩短合同日期,无论缩短的天数如何,都将收取1天(第一天)的取消费(取消费)。
    3.如果超过20人的部分合同被取消,则在住宿前8天内入住的人数的10%(当天之后申请的当天)如果出来的话,将汇总)我们不会收到相应人数的取消费(取消费)。
    补充规定
    2005年11月1日, 发布
    2015年5月30日, 调整
    2016年6月4日, 调整
    2021 年 8 月 15 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