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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租賃條款

電動輔助自行車租賃條款和條件

  • 使用電動輔助租賃自行車時,請確認以下注意事項。

    ◆開放時間◆
     從8:00至18:00(請務必在18:00之前返回酒店)

    ◆合同的簽訂◆
    ・在使用該服務之前,我們會要求您解釋注意事項並簽署同意書。同時,您將進入At Line Service網站並輸入必要的信息以簽訂合同。您需要直接在 At Line Service 網站上完成手續,但您也可以在酒店代表您完成手續。
    ・在以下情況下,我們可能會拒絕您的請求。
    1)當身高小於140cm時。
    2) 如果發現您正在飲酒或受到酒精影響。其他確定難以安全駕駛自行車的情況。
    3)如果您未滿13周歲,不能承諾佩戴頭盔。
    5) 未滿13歲的人在沒有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使用服務時。
    5) 如果您不同意這些條款。
    6) 設施因天氣等其他原因判斷不適合出租時。

    ◆補償詳情◆
    ・根據既定的租賃合同,自用戶開始使用租賃自行車起至歸還租賃自行車為止,將按照以下條件辦理各類損害保險,並在期限內賠償損害責任:以下限制。
    1)意外保險(僅當該人在船上時):死亡及殘障1000萬日元、住院保險每日金額5000日元(180 天限制),醫院就診:每天3,000日元(90 天限制)
    2)責任保險(僅當該人在船上時):每人每次事故賠償 1 億日元。但因用戶原因造成的事故將不予賠償。
    3)財產保險(包括盜竊保險):10萬日元/站立(但是,如果用戶的自行車被盜,則不適用。)
    *如果用戶有過錯(違反交通規則,例如無視紅燈),則可能需要用戶承擔費用,因為保險可能無法全額賠付。

    ◆關於故障、盜竊、事故等。◆
    ・如果您在使用時間內將自行車無人看管,請務必將其鎖好並停放在指定的自行車停放處。
    ・如果您的自行車在使用時間內被盜,請立即聯繫熱線服務人員並按照他們的指示進行操作。
    ・如果在使用時間內發生涉及租賃自行車的事故,無論事故規模如何,請採取法律措施並及時聯繫熱線服務人員。

    ◆歸還租賃自行車的義務◆
     歸還租賃自行車時,租賃自行車應按合同簽訂時的狀態歸還,不包括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如果自行車及其設備損壞、丟失、被盜等. 由於用戶原因,將收取維修費用。・您將負責將產品恢復到原始狀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採購費用。
  • ◆禁止事項◆
    ・使用期間,您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酒後駕駛、魯莽駕駛以及其他違反交通法規的危險行為。
    2) 在禁止入內的公園、危險區域或不適當的場所使用。
    3)在禁止停放自行車的區域或者可能妨礙行人、自行車的地方停車。
    4) 修改、拆除或改變自行車結構、設備、配件等。
    5) 如果您在行駛過程中發現自行車出現問題(例如輪胎漏氣),請繼續行駛。
    6) 允許使用者以外的第三方使用自行車。
    7)如果您未滿13歲,請在不戴頭盔的情況下使用。
    8)其他違反法律或者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關於個人信息◆
    ・在線服務和佐島MARINA飯店將分別確定在提供本服務時所獲取的用戶個人信息。
    我們將根據我們的“隱私政策”和使用條款處理您的信息。

    ●該設施與自行車租賃公司At-Line Service Co., Ltd.簽訂了電動助力自行車合作協議。
    線路服務東京都北區赤羽 2-7-1 安東尼大廈6F
       聯絡方式:03-5939-4588/070-8311-5466
     
    ●●兒童騎自行車的規則有明確規定。請參閱“警視廳兒童頁面”。